关于“缠丝劲和抽丝劲的异同”问题
抽的含义是有一定方向和一定限度的平行运动。缠的含义是可有定向又可无定向和限度的旋转运动。抽丝动作需要缠,而缠丝动作则自然兼抽。可见抽、缠二字从含义和实际动作上讲,缠可以包括抽,而抽绝不包括缠。它的主次性已可概见。再看我们吃饭时用筷子的动作,如只作平动的抽法,而不用转动的缠法,则饭粒绝到不了口里来。这又是作用上主次证明。又圆圈停留在空间时,可单独旋转,如在空间移动,它的轨迹自然就形成螺旋。因此,又可以确定抽和缠在螺旋运行时是矛盾而又统一的。太极拳以阴阳对峙的哲学原理为据,要求公转中兼有自转,尽管二者互相关联推动,但螺旋的自转运动量大------行气如九曲珠,无孔不入;技术性强------随触成圆,无坚不摧,自然形成缠法为主。它的作用大体可分:轮边的滚动磨擦,轮里的旋绞,钻头的螺旋推进的崩炸的辐射。绝非赵文中说的所谓“只有外缠的绕线形式”。关于擒拿法的运用和破解,更非缠法不办。我在前文曾谈到各种拳法和生活、劳动(劳动创造一切,拳法当然不能例外)都含有这种运动形式(如果有人认为拳法和生活、劳动无关,那只是由于每个人的生活、劳动的习惯不同,而看法亦因之有所不同,也是必然的现象)。陈鑫发现太极拳是完善地掌握这种自然规律的,因此称作缠丝劲,标出此拳的主要特征。它是时时、处处皆有,经常而又全面地、绵绵不断地运行着,适宜于某式、某时的需要。它不但是陈式拳的主要特征,而且要求通过它练出内劲以运用全部着法。 [page] 赵文在研究到劲的异同中,仅就抽、缠的字面作了解释,似乎仍是主观的片面看法。而且违反了自己的理论,称抽丝为“劲”,又称之为“太极劲”,并肯定它为“各式太极拳劲的总体”(文中于各式太极拳后,例注陈式太极拳除外,独此处未注,是否认为抽丝劲是“至高无上”而强加与陈式,使承认为“总体?”)。这样说法,固然符合徐老的主张,但太极拳劲如仅以抽丝为总体,按照徐老的说法,抽丝只是直着抽的,抽不出螺旋形来的。那么,在这种运动形式中,怎样练出“刚柔相济的弹性劲”来?在生理和技术方面,仅凭抽来抽去的“内部神经的一种感觉”,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它比“缠来缠去”的科学价值重要到什么程度? 赵文也承认,由于在客观现实存在的条件下,螺旋劲属于力学原理之一,不把它排斥在外,也承认如果个人锻炼或二人推手,在适于用螺旋劲时,可以采用。并说“这时抽丝劲就表现为螺旋的运动形式。在这一点上说,缠丝劲和抽丝劲是可以结合的”。但紧接着又说“但必须注意,二者 绝不是等同的,缠丝劲只是抽丝劲的表现之一”。不论是两劲结合也好,二者不等同也好,总算螺旋形的缠丝劲已被承认为科学的,而不被排斥在外了,并且还被采用了。但是赵文说拥护徐老理论,却这样说法,这不又和徐老“我练了几十年吴式拳,一直没练过此螺旋形的缠法”、“杨澄甫太极拳十要中连抽丝劲也没提到”、“应用时也力戒用练法制胜对方”的说法大大矛盾了?所谓“适于用螺旋劲时……可以采用”是否在抽丝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采用螺旋形的缠丝劲呢?总体的抽丝劲在某时必须采用螺旋形的缠丝劲,才起作用,那么,哪种劲是主要的呢?钻探机是“抽来抽去”,还是螺旋推进而起作用呢?
关于“缠丝劲不应强加在各式太极拳上”问题
按照我学习陈、吴两式和简化太极拳的体验,根据各式拳法中客观存在的事实,一贯认为任何运动都有这种旋转(即抽缠结合的螺旋运动)。又由于习惯了陈式拳的术语,对这种运动形式,一般都看作是“缠丝”。所以从来未曾感到这一问题有何奇异。读徐文后,才知有特性和共性之争。既有矛盾,自应辨明是非。但不同争论何式特有,绝无。更不同意“强加”于人,必使共有。为了解决学术研究的矛盾,我认为只要以科学论据,现实证明,鉴定它的是非利害就够了。缠丝劲说被承认是科学的,认为陈式独有,未尝不好。如有人不理解它,或者不习惯,不喜爱这一名词,只承认为抽丝、旋转,谁也无权强为加上。倘若辨明它是不科学的、有害的,当然,谁也不该保留。如只纠缠于某式、某人之有无,以为争论焦点,未免接近门户宗派主义,是达不到相互提高,统一认识的。
赵文不但承认螺旋为科学的,可以采用,使缠丝、抽丝结合,又进一步说“各式太极拳(虽然)承认在运动中也有螺旋这一形式……”。尽管在文字中加上“虽然”字样,又说“但它并不是劲的总体。地位也不在其它各劲(由于拳有门户宗派之别,连劲也有了不同的地位)之上”。但螺旋形的缠丝劲既被肯定为属于科学的,当然起码就是“适当”有利的了。赵同志自己所承认为科学的东西,又为各式太极承认也有的东西,却又以“缠丝劲不应强加在各式太极拳上”为标题,是否原文所说“采用”和“各式太极拳……也有”,也是强加而来?文中最后强调“尤其不应作简化太极拳的准则”,“对群众性太极拳运动的开展是不利的”的理由,仅以“简化太极太极拳是在杨澄甫架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为据,是否杨式太极拳为原文所谓“各式”之外的另一套路,不在“也承认有……”之列呢?“个人锻炼,二人推手可以采用,各式也承认有”的东西,群众采用反而不利,这确是极端矛盾,更令人迷惑无所适从。
如果主要矛盾在于简化太极拳“是太极拳的启蒙”,《怎样练习简化太极拳》一书未局限于某式,而重点地吸取了各式理论(其中也包括吴式),要求稍涉复杂高深,给启蒙老师和初学者带来困难,因而“不利于群众性太极拳运动的开展”,这可能是现实问题。那么,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应当是属于教学方法和教材的。尽可建议采用徐老所主张的“为了迁就初学,先从平出平入教起”的办法(见徐著吴式太极拳57页),来解决矛盾。但是,我们还要认清应当从普及中打下提高的基础,而不应降低学术质量,作庸俗的普及。也就正是徐老所说“学会以后,还得添上”的主张。简化太极拳是“拳简理不简”,不可以任意排除拳法的特征。 赵文从反对把自己所承认为科学的缠丝劲加到简化太极拳中,又推断“把陈沟陈氏九世陈王廷和明巡按御史陈王庭的历史捏在一起,是不正确的”。这和缠丝劲无关,我从来未研究武术史,对此并不感兴趣。不过看到顾留馨同志所写“太极拳的来龙去脉说明”,曾据大量史料考证,与陈氏家谱有出入处,应采取旁证,以考据家治学方式之一。赵同志既肯定判断为“是不正确的”,当有确切的根据。我们欢迎您将陈王廷和陈王庭确非一人的文物证据,及其年代、籍贯、历史不同之点,详为举证,才符学术研究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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