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香港国际武术总会 承办单位: 太极网(TAIJI.NET.CN) 协办单位: 中华太极国际总会 香港先锋慈善基金会 越兴集团 勇士会搏击馆 太极国际学院 中华武学联合会 中国武术海外训练学院 广东省太极文化研究会 二、活动时间 赛事由报名、在线展播及投票、专家评审、颁奖典礼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和视频接收:即日起至6月12日。 (二)集中展播和网络投票:6月15日至20日。 (三)专家评审及成绩公布7月份。 (四)10月12日在香港举办颁奖盛典活动。 三、参赛单位 所有武术(含健身气功)爱好者个人及团体均可参赛。既可个人报名,也可组队报名。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太极拳及其他传统武术套路(含健身气功),其他传统武术器械。 (二)集体项目 拳术类、器械类、拳械混编。每项要求6人-12人。 (三)套路建议时间 个人拳术3至4分钟,器械不超过3分钟。 集体拳术及混编时间不超过5分钟,器械时间不超过4分钟。 五、评审规则 (一)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评分要素:评审标准包含技术分100分(裁判评审)、人气分10分(网络投票),按总分统计结果,按比例评选出各奖项。 (三)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及以下; 少年组:13岁至17岁; 青年组:18岁至39岁; 中年组:40岁至60岁; 老年组:60岁以上。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分套路和器械,设置一等奖(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30%)、三等奖(40%),录取比例按照实际人数采取四舍五入,颁发奖牌证书。 (二)集体项目:统一组别,设置一等奖(按20%比例录取)、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奖牌证书。 (三)最佳人气奖:依据大赛全体同台展播的网络投票结果,“最佳人气奖”个人录取总票数排名前3人,集体项目总票数第1名颁发“最佳人气团队”。 (四)特别大奖:取网络投票个人项目总票数第一名以及赛事的2个组别(项目数量前2)成绩第一名,共3人,全程免费参加10月12日在香港举办的颁奖盛典活动,价值10000元(包含国内外来回机票、酒店食宿)。 (五)其他奖项: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设置“优秀教练员”“优秀领队奖”“最佳组织奖”等。 七、参赛视频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为参赛者本人近期演练的视频影像。 (二)视频要求清晰流畅,图像稳定。参赛视频质量差或不符合标准的,谢绝参赛,报名费不退。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发布,更换或更改参赛视频费用为100元/项。 (三)因赛事标准统一和宣传,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视频进行剪辑并添加片头片尾,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视频片头片尾进行修改调整。 (四)凡有悖社会公德或含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图文影像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画面禁止包含他人权利的商标标识、商业招牌、广告植入等。 (五)参赛者提供的视频版权、肖像权自负,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传播平台 组委会搭建专属大赛展播投票平台,微信端即可互动交流。太极网及微信矩阵、大拳师赛事APP等平台活跃粉丝千万级,均设置大赛专题展播栏目,并在其他各大视频网站发布传播。 九、报名及视频提交办法 十、参赛费用说明 1. 个人项目:参赛及评审费为100元/项,一人可报多项。 2. 集体项目:参赛及评审费200元/项,每队可报多项。 3. 汇款方法:通过在线系统报名可直接缴费,或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十一、办公室联系方式 1. 固话:0391-370-1997 2. 手机/微信 杨 超 152-3915-0487 田 丽 177-0391-6070 邓豪杰 130-0765-9881 李 宁 177-9668-5993 郭 蕾 138-3913-1859 十二、其他事项 1. 大赛一切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2. 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作品最终评审权,拥有选用参赛作品全部或片段在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播出的决定权。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以大赛官网太极网及组委会微信、QQ、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送达。 4. 参赛过程中包含视频录制等所有活动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第四届香港世界武术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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