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温县第十二届太极拳、剑、交手锦标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06年4月1日——4月5日,于温县武术馆。
二、比赛项目
1、套路:陈式、42式、56式、和式、其它传统太极拳、42式剑、传统太极剑。
2、交手
男子:42Kg级、48Kg级、52Kg级、56Kg级、60Kg级、65Kg级、70Kg级、70Kg以上级。
女子:50Kg级、50Kg以上级。
三、参赛办法:
各武术社团、馆校、辅导站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每人限报三项。每队限报8人,每单位报队不限。参赛队和个人必须是温县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四、套路采用国家体育总局1993年审定的《太极拳、剑竞赛规则及评分办法》交手采用温县体育局重新修改的太极拳交手规则。
五、奖励办法
1、个人取前八名,8人以下减一录取,2人以下不录名次。
2、按队取团体奖,各队按队员取得名次分数之和,多者名次列前,个人成绩得分按9、7、6、5、4、3、2、1计分。 六、报名及报到
各参赛队与个人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参赛运动员一寸照片一张交体育局武术科,同时办理武术团体协会会员证及个人会员证。每个团体会员办证费100元,个人会员办证费每人5元。参赛费每人50元。逾期不予办理。
七、食宿自理
八、大会裁判员于3月31日早8点到体育局报到。
九、交手运动员于3月31日下午2点到体育局第一次称量体重。比赛每单元开始前称量本单元比赛运动员的体重。
十、4月1日——2日套路比赛,4月4日——5日交手比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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