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陈氏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二届陈氏太极拳小架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5月1日至4日。 比赛地点:陈家沟太极拳文化国际交流中心 二、主办单位 温县太极拳武术文化发展中心 温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三、承办单位 温县陈氏太极拳小架陈伯祥拳术研究会 四、支持单位 温县陈家沟景区发展中心 陈家沟村民委员会 温县武术协会 陈家沟陈氏家族理事会 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焦作市陈家沟太极拳传承发展研究会 焦作市陈式太极拳小架陈长义功夫研究会 太极网 温县陈家沟陈氏太极拳小架研究会 陈清环拳法研究会 陈家沟陈氏太极拳小架推广中心 温县陈家沟春生太极馆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地陈氏太极拳习练者、爱好者及相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陈氏太极拳小架一、二、三层架,炮锤。 (二)其他类拳术。 (三)各类器械(单刀、单剑、双刀、双剑、春秋大刀、二十四花枪、十三大杆) 。 (四)集体项目(含集体拳术、器械,报名时须填写具体名称) 。 七、参赛分组 (一)各参赛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总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套路、器械各一项),同一组别报名不足 6 人者,合并到相邻的组别,男女可混编。 (三)竞赛项目年龄分组: (1)儿童组(A组):12岁以下(201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2)少年组(B组):12岁至17周岁(2007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 (3)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5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 (4)成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5年5月1日-1985年4月30日) (5)老年组(E组):60岁以上(1965年4月30日前) (6)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组别 报名不足 6 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赛和集体项目赛。 (三)项目比赛时间: 1. 陈氏太极拳小架一层架完成套路不超过 5 分钟,演练至 4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 其他类拳术完成套路时间为4-6分钟,演练至 4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 陈氏太极拳小架二层架完成套路不超过 4 分钟,演练至 3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 陈氏太极拳小架三层架及炮锤完成套路不超过 3 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 陈氏太极拳小架器械类:太极单剑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 3 分钟。演练至 2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单刀、大杆、十三枪等其他器械不少于1分钟。 6. 集体项目不超过 4 分钟,人数不少于6人,性别、年龄组别不限,不足6人,每少一人由裁判长扣0.5分,音乐须自备(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得出现说唱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 0.1 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音乐交至组委会)。 (四)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各单项和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按 2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 40%比例录取)颁发获奖证书。 (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三)设立运动员、运动队“武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队 2024年4月15日前务必将报名报项表、人身意外保险单,汇款凭证扫描件用电子版发送至温县陈伯祥拳术研究会电子邮箱:(wxcbxqsyjh@126.com)。 联系人: 赵 晗,17739527020 朱苗苗,13523346760 (二)报到 1. 裁判员于5月1日早8点30分前到陈家沟王庭大酒店报到。 2. 请各参赛队于5月1日下午7点前到陈家沟王庭大酒店报到。 十一、经费 (一)本次赛会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收取赛事服务费每人300 元(包含:比赛T恤、景区门票) (二)所有费用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通过微信或汇款交清。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温县武术中心选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汇款地址 1. 汇款账号:工商银行:6212251709001549499。 户名:李丰桥。 2. 对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温县支行。 账号:1709121809200025645。 户名:李丰桥。 3. 汇款时请标注代表队名称。 4. 请保留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张随报名表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十四、乘车路线 1. 乘坐火车到郑州火车站、高铁站——郑州长途汽车中心站或郑州新北站——温县汽车站——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2. 乘坐飞机到新郑机场——坐民航大巴或地铁——郑州长途汽车中心站或郑州新北站——温县汽车站——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3. 乘坐火车到新乡火车站、高铁站——新乡汽车站——温县汽车站—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4. 乘坐火车到洛阳火车站、龙门高铁站——洛阳汽车站——温县汽车站——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5. 乘坐火车到焦作火车站——焦作铜马汽车站——温县汽车站——陈家沟王庭大酒店。 十五、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1日晚19:3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二)运动员需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交各代表队运动员的健康证明,未提交健康证明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1日18点前,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填写书面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赛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需在5月1日18点前,由领队或教练员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参赛运动员需在赛前 30 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区等候,3 次点名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需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报名表可通过报名负责人微信获取。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南省体育竞赛纪律有关规定 为保证体育竞赛的顺利进行,达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不断发现培养后备人才和提高运动水平的目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河南省体育竞赛纪律的有关规定。 一、运动员违反竞赛纪律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一)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若干场次比赛资格;取消该次比赛资格;取消半年或一年参赛资格;撤销等级运动员称号。 (二)违反下列纪律给予处分 1. 有漫骂、侮辱对方语言的,除在比赛中临场裁判员有权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外;给予纪律处分。 2. 有打人故意伤人的,除在比赛中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责令出场外,给予纪律处分;场下发生上述行为的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3. 运动员在场下不服从裁判判决,进行纠缠超过 5 分钟,即按罢赛处理,临场裁判员有权判对方获胜。 4. 比赛中搞交易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所得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 无故弃权者,已获得成绩无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按竞赛包干经费给予罚款。 6. 运动队(员)在赛区发生严重违反纪律事件,要追究领队、教练员的责任。对于领队、教练员参与纵恿闹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一年不得带队参加省级赛的处分。 二、裁判员违反下列纪律,视情况分别给予停止该次比赛;停止半年、一年比赛裁判工作,降低或撤销技术等级处分。 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的。由于裁判员水平原因,出现错判、漏判、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的。裁判员接受贿赂的。 三、比赛期间,运动员饮酒。教练员、裁判员酗酒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责令其立即离会。 四、凡衣着、仪表不整,不执行有关规定。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遵守赛区规定,经教育不改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比赛;裁判员不安排执行任务。 五、凡受赛区纪律处分的,年终降低奖励等级;受到取消该次比赛资格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评奖。 六、裁判员判罚运动员出场或判定一个队为罢赛后,必须立即书面报告仲裁委员会。 七、赛区对违反竞赛纪律的,由仲裁委员会做出处分决定,并书面报告大会组委会;凡停止半年、一年比赛资格或裁判工作处分的,需报省体育局审定;凡需给予降低、撤销等级称号处分的,按审批权处理。 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评选项目:陈氏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二届陈氏太极拳小架邀请赛 (二)评选对象:陈氏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二届陈氏太极拳小架邀请赛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河南省体育竞赛纪律有关规定》中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二)认真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三)运动员认真遵守各项规定,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博,胜不骄,败不馁,体现出新时期良好的武术运动员的道德风尚。 (四)教练员能够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做好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言行举止做运动员表率,教练员之间能够相互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五)裁判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区的各项规定,执行裁判工作时模范地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六)坚决反对使用任何禁用药物和各种作弊行为。 (七)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勇于向不良行为做斗争。 (八)凡是《违反〈河南省体育竞赛纪律有关规定〉的纪律规定》及三个“守则”条款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九)在比赛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 使用禁用药物和作弊的行为; 2. 向裁判员、组委会工作人员送钱、送物及收送比赛对手钱、物等; 3. 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 4. 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 5. 谩骂、罢赛; 6. 拒绝领奖; 7. 无故弃权; 8. 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裁; 9. 不服从判罚,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10. 对观众有不礼貌的行为; 11. 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 12. 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 13. 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 14. 故意损坏比赛器材; 15. 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16. 其它被认定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 三、评选办法 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评选工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设立评选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评选方式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根据实际情况,推选具备条件的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经评选机构汇总审核,报竞赛委员会审定。 四、评选比例与名额 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的规定,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评选名额。运动队评选原则上为遵守赛会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的运动队均有资格参选,但比例不超过参赛队数的70%;运动员评选比例每队评选1名;裁判员评选比例原则上为8人。 五、奖励办法 获得“武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的运动队颁发奖牌,运动员、裁判员授予证书。 六、评选活动注意事项 (一)竞赛委员会在评选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平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单纯任务观点,不搞形式主义。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使各方面管理人员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重视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顽强拼搏勇 攀高峰。 二、刻苦训练,钻研业务,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四、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五、不吸烟,不喝酒,衣着整洁大方。 六、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守规章制度,反对自由主义。 八、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教练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体育事业,积极培养优秀运动员。 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订方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三、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四、学习政治理论和体育科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开拓创新。 五、严格管理,重视政治思想工作,爱护运动员,关心运动员全面发展。 六、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七、教练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八、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爱体育竞赛的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裁判的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循私情,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方面干扰。 五、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 六、讲究武德,不搞君子协定,不搞暗箱操作。 七、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赛 会 注 意 事 项 一、遵守赛会一切规定,服从赛会统一指挥。 二、各队领队要认真做好本队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服从裁判,凡对大会和裁判工作有意见,应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向大会书面提出。 三、加强组织纪律性,参赛运动员应在赛前 30 分钟到检录处点名,三次点名不到者以弃权论处。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胸牌,方可进入赛场。 五、注意保持赛场环境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及其它脏物。 六、场内不准抽烟,不要高声喧哗,保持赛场安静。 七、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衣物和器械,以免丢失。 温县陈氏太极拳公开赛组委会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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