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评审标准和考评办法(试行)》 原文如下:
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评审标准与考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评审标准第一条 特级太极拳师评审标准
年龄52周岁以上,习武年限不少于40年,教学年限不少于30年,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考评认定,取得焦作市特级太极拳师任职资格。 (一)理论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过一本以上太极拳专著或教材,字数不少于10万字。 2.在国内外正规期刊上发表太极拳相关文章3篇,或太极拳项目相关科学报告会上有专题报告或交流论文3篇。 (二)业务标准 1.创编有被体育主管部门认可、广为流传的太极拳套路。 2.年度开设国内外培训班或国内外巡回讲学2次以上(含2次),年度培训班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注:“年度”时间界限为评审当年月份向前推12个月或指定年份) 3.具备培养高级太极拳师和太极拳骨干的能力,培养的学生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三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三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注:不含集体项目) (三)技术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项目传承人称号。 2.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高级段位(七至九段),或达到中国武术段位制高级段位相应水平(需参加考核)。 第二条 高级太极拳师评审标准
年龄45周岁以上,习武年限不少于30年,教学年限不少于20年。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考评认定,取得焦作市高级太极拳师任职资格。 (一)理论成果 理论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过一本以上太极拳专著或教材,字数不少于5万字,或在国内外正规期刊上发表太极拳相关文章1篇。 2.出版发行过太极拳教学光盘3部或国家、省、市级电视台正式播放的太极拳教学视频3部。 (二)业务标准 1.每年开设国内外培训班或国内外巡回讲学1次以上(含1次),年度培训班参与人数600人以上。(注:“年度”时间界限为评审当年月份向前推12个月或指定年份) 2.具备培养中级太极拳师和太极拳骨干的能力,本人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三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三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或培养的学生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三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三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注:不含集体项目) 3.每年参与市级以上太极拳比赛、推广、交流、展示活动5次以上。 (三)技术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项目传承人称号。 2.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高级段位(七至九段),或达到中国武术段位制高级段位相应水平(需参加考核)。 第三条 中级太极拳师评审标准
年满35周岁,习武年限不少于20年,教学年限不少于10年;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考评认定,取得焦作市中级太极拳师任职资格。 (一)理论成果 理论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在国内正规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太极拳相关文章或人物专访3篇以上。 (二)业务标准 1.具备培养初级太极拳师和太极拳骨干的能力,本人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三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三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或培养的学生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三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三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注:不含集体项目。) 2.每年参与市级以上太极拳比赛、推广、交流、展示活动5次以上。 (三)技术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项目传承人称号。 2.获得太极拳项目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3.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六段称号,或达到中国武术段位制六段相应水平(需参加考核)。 第四条 初级太极拳师评审标准
年龄25周岁以上,习武年限不少于10年,教学年限不少于5年。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考评认定,取得焦作市初级太极拳师任职资格。 (一)理论成果 理论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在国内正规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太极拳相关文章或人物专访1篇以上。 (二)业务标准 1.本人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八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八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或培养的学生曾荣获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武术锦标赛太极拳项目前八名或太极拳锦标赛前八名或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注:不含集体项目) 2.每年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相关太极拳比赛、推广、交流活动5次以上。 (三)技术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太极拳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四段、五段称号,或达到中国武术段位制四段、五段相应水平(需参加考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 2.学术、业绩弄虚作假; 3.受到开除党籍或政务开除处分; 4.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5.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章 考评办法第六条 资料审查
根据申报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的文件规定和评审标准进行审查。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汇总初审 县(市)区体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初审意见表。 第七条 综合考评
市太极拳协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太极拳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太极拳行业专家委员会,依据太极拳人才认定评审标准,对申请人综合能力进行考评,确定其相应级别。 (一)理论考试 高、中、初级拳师需参加太极拳理论知识考试,高级拳师80分以上为合格,中级拳师70分以上为合格,初级拳师60分以上为合格。 (二)技术考试 1、对段位证书符合等级要求的申报者,由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所报视频进行技术考核。 2、对段位证书达不到等级要求,但具有相应段位水平的申报者,由专家委员会现场进行技术考核。 第八条 部门联审
由市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进行审查,填写联审意见表。 第九条 公示发证
考评结果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以及焦作市全民健身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焦作市太极拳协会颁发证书。
第三章 附 录 附录1 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评分标准(试行)
焦作市太极拳人才认定申报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下载)
焦作市太极拳协会 |
![]() | 扫码关注太极网 公众号 千万太极人的选择 |
太极网微信矩阵粉丝数百万,官微“太极拳”,每日更新太极拳资讯、文章、视频。
|
Powered by 温县太极乡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997-2025 太极网 太极乡音 持有注册商标®太极拳 出版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