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贾家庄“太极村” 工程实施方案 太极拳是我国民族体育的瑰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已列入全民健身重要项目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老年人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老年体育运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发挥的作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汾阳市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汾阳市贾家庄村党委村委会领导的支持下,率先在贾家庄开展太极拳推广普及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以及汾阳市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打造贾家庄“太极村”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全面提升贾家庄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风貌。 二、工作目标 1、计划在二年内实现贾家庄全民太极、全民健身的目标,安排教练长期入驻、定期开课,培养本村教练、骨干,带动全村参与,打造贾家庄成为 “太极村”。 2、落体育总局“四进”工作。开展各类活动,让武术太极拳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以老年为主,带动中青年,促进少儿武术,最终形成全民参与的太极拳运动热潮。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1、召开全村动员大会。组织各单位、各社区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参加动员大会,通过展示活动、现场参与等形式激发中老年人和广大群众对太极拳的兴趣。
2、开展媒体宣传。电视台播放太极拳的相关影像资料,培养村民对太极文化的兴趣,积极宣传太极拳带给中老年朋友健康的事例。 (二)加强阵地建设 1、成立基层领导小组。以各社区成立的中老年队伍为基础,在基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太极拳的实施。 2、培训业务骨干。各社区每季度举办一次辅导员培训交流活动。以现有的太极拳会员为基础,到社区指导练习杨氏传统16式,通过学习太极拳提升干部、群众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提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热情和能力。 3、完善场地设施。各社区活动点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党群活动场地,并完善设施,确保活动开展有场地、有音响设备、有灯光照明。 4、加强经费保障。将太极拳运动纳入全民健身计划,纳入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会及学校活动,可以参照工会活动经费开支。 (三)实现工作持续提升 1、 开展太极拳比赛。每年举办一次全村太极拳比赛,促进太极拳运动持续、广泛开展。各单位(部门)、各社区轮流做东道主,围绕乡村振兴、全民健身的主题,举办太极拳的交流比赛活动, 通过赛事促进太极拳的普及提高,提升居民身体素质,为乡村振兴工作注入活力。 2、申报“太极村”称号。在各项工作完成后,全民参与的基础上,继续寻找特色、打造亮点,积极与有关部门和组织对接,申报“太极村”的称号,让太极拳成为贾家庄的一张新的名片。 “贾家庄杯”2019大宋体育 第一届武术表演赛规程 一、日期:2019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二) 二、地点: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文化广场 三、赛事主办:汾阳市贾家庄村党委村委会 四、赛事承办:大宋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赛事协办: 汾阳市武术协会 六、比赛项目 (一) 武术套路集体项目。包括传统武术、自选套路、各流派拳械套路等;每个年龄组设三个类别,集体拳术类、集体器械类、拳械混合类。 (二)太极拳集体项目。包括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和式等;每个年龄组设三个类别,集体拳术类、集体器械类、拳械混合类。 (三)健身气功集体项目。仅限八段锦;不设年龄段。 (四)跆拳道的规定套路。 七、参赛办法 (一)各地武术协会、武术馆、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健身气功组织、太极拳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镇街道小区武术组织等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人以上。 (三)各类集体项目须报6人(含6人)以上,男女比例不限;每位选手可参加多项集体项目的比赛。 (四) 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把关审核,在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确认;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年龄不实,一经查出则取消该参赛资格、成绩以及先进单位的评选。 (五)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参赛人员必须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六)大会设“最佳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对组织达40人以上参加本届大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特别表彰,颁发“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牌匾。 (七) 参赛费用 1.凡参加比赛人员和队伍所有经费自理。 2.报名费:50元/人。 3.参赛费:集体项目每人每项50元,以此类推递增。 4.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十)。 5.参赛费用各队伍请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十)前汇至大赛组委会指定账户,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账户名:大宋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920201881004052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泗泾支行 八、竞赛规定 (一)本次比赛只设集体比赛项目,不设个人、对练、全能等专项比赛。 (二)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审定的《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竞赛评分方法与标准》,以及《全国跆拳道比赛规程》以及本规程和附件有关项目规程。 (三)集体套路竞赛年龄分组: 1.少年组(A组)6岁-18岁 2.青年组(B组)18岁-30岁 3.中年组(C组)31岁-59岁 4.老年组(D组)60岁以上 (四)各项目比赛时间规定 1.任何武术集体项目完成时间: 儿童组2~3分钟,在演练至2分钟时由裁判长呜哨提示,超时裁判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其他组别3~4分钟,演练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在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呜哨提示,超时裁判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2.健身气功集体项目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在演练至4分钟时由裁判长呜哨提示,超时裁判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五)项目配乐规定: 1 .集体项目演练时可自行配乐,自带播放器。 (六)参赛选手必须穿武术以及各类功夫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七)服装、比赛器械等由参赛选手自备。 九、名次录取 集体项目按各项目分类编号、年龄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分性别)。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个人证书,第4至8名颁发个人证书,第8名以后颁发个人优秀表演奖证书。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六) (二)报名方法: 1.下载报名表,填好内容后统一发至邮箱:465844338@qq.com,即完成网上报名; 2.填好报名表,打印,领队或教练签字确认, 付款的缴费凭证,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安全责任声明》 【以上4份纸质材料提交大赛组委会】 十一、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和裁判由大会组委会聘请组成。 十二、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本站责编:张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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