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2年4月1 3日——16日安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局、郑大体院及省武协团体会员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24式太极拳任选一项; (二)42式太极剑; (三)传统陈式太极拳; (四)集体项目:6人以上, 内容不限,必须配乐,时间4—5分钟。 (五)太极推手: 1、男子设以下十个级别: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以上公斤级; 2、女子设以下六个级别: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四、参加方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兼教练员1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男、女不限),参加推手的运动员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代表队必须是河南省武协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是省武协个人会员。 (三)参加推手比赛的单位,每级别限报一人;参加推手比赛的运动员必报国家竞赛套路一项。 (四)运动员条件: 1、儿童组12岁以下(1992年以前出生者); 2、少年组13岁-17岁(1991年 1987年以内出生者); 3、成年组18岁-54岁(1986年 1950年以内出生者); 4、老年组55岁以上(1949年以前出生者)。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二)24式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编印的24式简化太极拳。 (三)42式太极拳和陈、杨、吴、孙、武式太极拳、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四)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推手采用《中国温县国际太 极拳年会推手竞赛规则》。 (五)集体项目采用全国太极拳锦标赛《集体项目评分标准》; (六)集体项目每少1人在本队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5分。 (七)推手运动员参赛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下时采用单循环制,3人以上采用双败淘汰制。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24式)儿童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少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42式太极剑儿童组录取前8名;少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三)太极推手各级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四)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 (五)各组别、各单项和集体项目参加人(队)数不足8名(含8名)减一录取; 1--2人(队)不录取名次;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两份,于2004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寄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郑州市健康路115号,邮编"450053;电话:0371 3913225,联系人:李惠、王恒);安阳市体育局群体科(安阳市纱厂路四巷1号,邮编:455000;电话:0372—2287317,联系人:西江平)。 (二)裁判员于4月12日,运动队于4月13日报到(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时各队须向大会交验2004年度的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证(复印件)及个人会员证;推手运动员须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以赛前十五天内为有效。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经费: ’ (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食宿费55元整,各队经费自理。 (二)为弥补经费不足,每人交参赛费50元; (三)大会负责竞赛、会务、裁判员等费用。 十、其它: (一)各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字体工整,填报不清者不予编排。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参赛而换人时,需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手续费(每换一项)100元。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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