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 发展武术事业、促进全民健身;弘扬民族文化、丰富民众生活。 二、日期 2014年8月8~10日 三、地点 重庆涪陵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 四、主办单位 《中华武术》杂志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局 五、承办单位 北京日中天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六、活动内容 (一)太极拳交流大会。交流项目包括规定套路、传统套路、对练套路、集体项目和太极推手。 (二)太极文化节高峰论坛。请武术界、文化界、企业界知名人士主讲。论坛主题:太极文化与养生。 七、竞赛项目 各类太极拳、太极器械的规定套路、传统套路的单练项目、对练套路和集体项目及太极推手项目(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八、参加办法 (一)海内外团体,各地武术组织、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各武术馆校、俱乐部、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社区、街道、村镇及《中华武术》杂志的读者和太极拳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套路比赛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三)运动员报项规定:套路比赛每位选手最多可选报太极拳单练1项、太极器械单练1项、对练1项和集体项目1项(规定、传统不限),不允许超报项目。太极推手每队每个级别限报1人。 (四)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五)个人全能:凡个人报太极拳单练1项和太极器械单练1项者,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集体项目)。 (六)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可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证明件。 (八)参加太极拳推手的运动员在报到时必须向大会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内容: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此证明以本次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以及《人身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九)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2)。《责任声明书》每人1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18岁以下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十)太极文化高端论坛及优秀论文评选。 1、高端论坛由大会组委会邀请著名太极拳门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和太极拳资深研究人员组成专家组,分主题进行太极拳文化健身作用的演讲。亦可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具有快捷实用效果的名家辅导,如互动教学辅导。请文化界、企业界名流进行太极文化、武文化、企业文化讲座。 2、征集优秀论文: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太极文化优秀论文并评选产生部分获奖论文及其作者,将获奖论文汇编出版。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个人全能大奖赛和太极推手赛。 (二)个人全能大奖赛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太极推手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的《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执行单败淘汰赛。 (四)单练项目、集体项目套路竞赛年龄分组 A组:17周岁(含)以下(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8岁至39岁(197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 C组:40岁至59岁(1955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 D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每组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并入上一个年龄组。 (五)太极推手项目竞赛年龄规定与重量等级: 1、参加太极推手比赛的选手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男子设: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3、女子设: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六)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太极拳单练套路、对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太极拳、剑的规定竞赛套路、规定的普及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 (2)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 (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允许运动员在任何位置、任何方向收势。 2、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3、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七)集体项目内容、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 1、凡集体项目采用竞赛规定的套路,因竞赛时间的限制,表演者可对套路动作进行删减和组合;因队形变化需要,也允许补入衔接动作,但须确保含原套路90%以上的原动作组合元素。 2、所有集体项目均要求有队形图案的变化,音乐与内容、节奏要协调一致。 3、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4、集体项目分徒手和器械(含徒手与器械混和),不分性别和年龄组别。 (八)配乐 1、集体项目必须配纯音乐,如不合要求,由裁判长扣0.5分。 2、单练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3、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乐曲必须按序录制,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 (九)个人全能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 1、全能成绩计算方法:个人以2个单练项目(拳术和器械各1项)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2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拳术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十)比赛设“发展太极拳运动贡献奖”、“传承中华武术,弘扬民族精神”贡献奖、最佳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 (十一)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十二)服装、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练项目、对练项目按年龄组、按性别、按项目分类(以项目编号为准),分别录取前20%为金奖,40%为银奖,40%为铜奖。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 (二)集体项目不分性别和年龄组别、按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前8名。第1~3名分别颁发奖杯、个人奖章和证书,第4~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个人全能大奖。 1.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不分年龄组别,分男、女录取前8名。第1~3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8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大奖奖金:冠军获人民币10000元,亚军获人民币6000元,季军获人民币4000元,第四名~第八名各获人民币1000元。 (四)太极推手各级别按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1人不录取名次。第1~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证书。 (五)对宣传、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发展太极拳运动贡献奖”和“传承中华武术,弘扬民族精神”贡献奖奖牌和证书。 (六)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教练员、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运动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3)。 (七)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责任心的裁判员,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十一、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均须缴纳报名费,每位人民币200元。凡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或《中华武术》俱乐部会员可享受优惠,每位人民币100元(凭有效注册的会员证复印件方可享受优惠)。凡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也可享受优惠,报名费每位100元。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3、太极推手:每级别每位人民币200元。 (三)委托保险费: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每位人民币20元(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内打“√”)。 (四)太极文化优秀论文征集评审费:每篇人民币200元。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24点报名截止(以寄出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1、报名表1~3(附件4)。共有3份不同内容的报名表均须认真填写。第1份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第2份为项目报名表,第3份为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 3、《责任声明书》(附件2)。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三)报名各项费用汇款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四)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报名表报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4年7月27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327-72382650。2014年7月27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 (五)退赛的处理:2014年7月27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六)赛前10天左右官方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网址:www.rizhongtianwh.com (七)各代表队最佳运动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提名推荐表最迟须在8月9日15点以前寄交到大赛组委会。 (八)各参赛队可派代表于2014年8月8日9:00~17:00到重庆市涪陵区泽胜温泉(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中段。电话:023-64668888)报到;领取参赛证件、选手比赛号码布、秩序册、纪念品后,由大会统一派车送往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比赛地。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 至重庆市涪陵区泽胜温泉路线:涪陵火车站下有专车接送或乘出租车或乘坐101、102在桥南第一村站下,涪陵火车北站乘118、119在桥南第一村站下即可前往。 (九)各代表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标准每人每天100元(4人间帐篷屋)和150元(2人标间)【含全天餐饮和住宿、报到处与赛区之间的交通),各代表队须提前20天(2014年7月28日24点前)与会务组联系落实(联系电话:18725665110,联系人:程亮)。并预缴住宿费。凡已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 (十)赛前不举行“组委会联席会议”。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手机短信(报名时务必填写手机号码)和秩序册中的《参赛须知》予以公布,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准时参赛。 (十一)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表内容。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传真、QQ号和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也希望将运动员的QQ号、手机号填上,以便使大赛相关信息直接通知选手本人。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于2014年8月7日17点前到泽胜温泉(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中段。电话:023-64668888)集中报到,由大会统一派车送往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比赛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十三)竞赛报名材料发往以下地址和联系方法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蒿枝坝1组102号 邮编:648000 电话:(023)72382650 E-mail:337591047@qq.com 联系人:程亮,18725665110 张彤,18602350598 征集太极文化优秀论文收稿方式 收稿单位:2014重庆武陵山太极文化节组委会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8号中雅大厦C座1306 邮编:100038 电子邮箱:3hao.org@163.com 传真:010-51915226 联系人:王培建 电话:13901052752 (十四)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或住宿预付款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邮局汇款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蒿枝坝1组102号 邮编:648000 电话:(023)72382650 收款人:程亮 电话:18725665110 2、银行汇款 收款人:2014中国(重庆)武陵山太极文化节组委会 账号:34617010010002351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8725665110核实,联系人:程亮)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聘请。 十四、本次太极文化节咨询电话 1、《中华武术》杂志社:(010)67143708 67131385 联系人:王
涛,电话:13701162682 陈顺安,电话:18958055575
2、组委会北京办事处:(010)51915226 联系人:王培健,电话:13901052752 3、组委会重庆办事处:(023)72382650 联系人:程亮,18725665110 张彤,18602350598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重庆武陵山太极文化节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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