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抗搏击类项目的散打、太极推手、跆拳道和国际手搏(中国式摔跤)、咏春拳黐手、咏春拳自由搏击等采用本队人员自行配对展示本对抗搏击项目的攻防技能。裁判员评分视每组对选手临场攻防技术的默切配合,来判断选手掌握攻防技能是否全面,动作是否灵活逼真,既展示了本项目的技击技巧,又点到为止不伤对手。配对原则上由同重量级别的人员组成;如出现有不同年龄组别的组对,则以高年龄选手的组别计入成绩。 (八)技法对拆类项目:技法对拆类项目均由本队选手自行配对进行默切配合的进攻与防守的对练套路形式参赛,内容包括散打、推手、推马、短兵对打、长兵对打等,以及现代手搏、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剑道、杖道等对抗性项目。要求编排合理,结构严谨,攻防合理,内容丰富。不分重量级别,分男女,分年龄组别,不同年龄组别的配对,以大年龄选手为准。 (九)对抗搏击类和技法对拆类项目跟武术对练项目一样,以评分形式进行,满分为10分。 (十)各项目比赛时间规定: 1.任何竞赛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拳、木兰拳类项目在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呜哨提示;竞赛套路、规定套路和传统套路太长均可自行删减重组,不予扣分)。 (十一)项目配乐规定: 1.集体项目可配任何音乐。 (十二)集体项目参赛年龄组别,按报名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确认组别(不分性别)。 (十三)参赛选手必须穿武术及各类功夫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十四)服装、比赛器材及护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十一、录取名次: (一)单练项目(含健身气功)均按不同的套路、按年龄小组、按性别分别录取前8名。 十二、现金大奖奖赏办法: (一)个人全能大奖: 1. 个人全能大奖名额:个人全能选手不分国家和地区,设儿童组(A组)、少年组(B组)、青年组(C组)、中年一组(D组)、中年二组(E组)、老年组(F组)6个年龄组的男、女个人全能冠军、亚军、季军、第4名、第5名、第6名,6个年龄组男、女共72个获奖名额。 (二)“王中王”大奖: 1. 凡获得各年龄组男、女个人全能冠军者,均可参加闭幕颁奖晚宴表演,争夺“王中王”大奖。由晚宴参加者直接投票,评选出本届大赛的“王中王”。并由组委会现场颁发“笫九届香港国际武术比赛‘王中王’大奖”,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总团体大奖: 1. 总团体大奖名额:总团体不分性别、年龄组别,不分国家和地区,设总团体冠军、亚军、季军、第4名至第6名,共6个获奖团体名额。 (四)计分办法: 1.个人全能成绩计算方法:每个参加个人全能大奖赛的选手,不管参加几项单练、对练、双人练和技法对拆类项目的拳术和器械,以参赛项目中得分最高的3项(必须有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个人全能成绩,参赛项目超过3项,则计算其中3项最高成绩。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十三、相关费用: (一)随大会住宿人员的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位人民币380元(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随队人员报名参加大会的所有人员均需缴纳)。 (二)不随大会住宿人员的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位人民币380元(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随队报名参加大会的所有人员均需缴纳)。 (三)赛后要在香港滞留进行旅游、购物的代表队,可在报名时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将满足代表队的所有要求,所需费用自理(联系电话:13423906906,详见附件6)。 (四)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报名费(凡报名考试者须缴纳该项费用): 1、境内:1段至6段:200元人民币/每位 十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7月18日24点以前(须特快专递)。 (二)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任何一件,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表(附件9),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计算机打印,报名表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三)报名单一经报出,不能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申请改动、或增报,必须在2014年7月23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或增加一项、或每更改一人年龄、或性别、或集体项目更改一名人员,手续费为:人民币200元(以传真或电邮递交更改申请和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571-85427145,电子邮箱:info@hkwushuschool.com或hkwushu@126.com,2014年7月23日零点后不予更改)。赛前有关参赛项目事宜紧急联系电话:13423906906(中国)00852-90433821(香港)。 (四)报名截止日期后15天内(2014年8月2日24点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医院证明,组委会可退还交纳的参赛费用(但须交人民币200元退赛手续费)。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五)赛前7天左右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网址:http://www.hkwushuschool.com 。 (六)各参赛队于2014年8月18日到香港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将另行通知(通知将用电子邮件、短信发送到各队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人的手机,请各队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以免延误参赛)。 (七)委托大赛安排“食宿行”服务的各代表队须在出发前15天,将航班号、班次和抵达时间、人数传真或电邮给组委会(国内传真: 0571-85427145;电邮:info@hkwushuschool.com 或hkwushu@126.com)以便接站。 (八)“食宿行”自己安排或委托境内其它旅行社安排的代表队,到指定地点报到(请留意网站公布),随时注意大赛各项信息,按时检录和比赛。 (九)本次大赛不召开组委会联席会议,比赛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秩序册中“参赛指引”中通告。 (十)大赛联络与报名材料发往地址: 1. 第一联系地址(适用国内外所有选手): 单位:香港国际武术比赛组委会驻境内办事处 2. 第二联系地址(只适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选手): 单位:香港武术学校 (十一)各项参赛费用汇款: 1.中国内地请汇入人民币户口: 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2.国外和港澳台请汇入以下户口: 汇入银行:BANK OF CHINA(HONG KONG)LIMITED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和裁判由大会组委会聘请、随队裁判和志愿者组成。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香港国际武术比赛组委会 十八、中国武术段位制境内外考试规则及第五届世界咏春拳锦标赛、“明日之星”第五届国际幼儿武术比赛、第四届国际跆拳道品势锦标赛规程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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