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24日至28日在新乡市河南科技学院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武术协会、武术之乡、武术社团组织。 三、竞赛项目 (一)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 (1)各式太极拳:陈氏、杨氏、孙氏、武氏、吴氏、和氏等。 (2)短器械:传统刀术、剑术套路。 (3)长器械:传统枪术、棍术、大刀(取消太极长杆)。 (4)双器械:双刀、双剑等。 2、太极拳、剑竞赛套路 陈式、杨式、孙式、吴氏、武氏、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二)少林拳、械系列 1、少林拳、械传统套路 (1)拳术:一路红拳、二路红拳、炮拳、大罗汉拳、小罗汉拳、七星拳、通背拳、梅花拳、长护心意门、太祖长拳、朝阳拳等。 (2)短器械:刀术、剑术、达摩杖、竹杖、短棍。 (3)长器械:枪术、棍术、大刀。 (4)双器械:双刀等。 2、少林拳、械竞赛套路 (1)拳术:一项。 (2)短器械:刀术、剑术。 (3)长器械:枪术、棍术。 (三)其它传统拳、械系列 1、拳术 (1)一类:形意、心意、八卦、八极等。 (2)二类:通臂、劈卦、翻子等。 (3)三类:地躺、象形等。 (4)其它传统拳术。 2、短器械:刀术、剑术。 3、长器械:枪术、棍术、大刀。 4、双器械:双刀、双剑等。 (四)对练一项:编组限在同一年龄组三人以内,男、女不 得混编。 四、参加办法 (一)每位运动员必须在同一系列中同时选报拳术、器械各一项,单报一项者不予编排;同时为加强青少年基本功训练,特做以下规定:拳术(占单项总分的90%)+基本功(正踢腿和腾空飞脚,占单项总分的10%)、器械(占单项总分的90%)+基本功(里合腿和旋风脚,占单项总分的10%),如果没有基本功演练,该单项成绩按未完成套路动作处理。基本功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考附件:《传统武术基本功动作要领及要求》。 (二)所有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并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经统一注册合格,方可参加比赛。 (三)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28人,男、女不限。 (四)年龄要求:甲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女运动员。 (五)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省辖市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身体健康证明,适合参加武术比赛。 (六)运动员报到时,须交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不得参赛。 (七)参赛人员经费自理,竞赛费用由省体育局负担。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二)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8月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三)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必须是以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 2、42式太极拳和陈式、杨式、孙式、吴氏竞赛太极拳、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太极剑竞赛套路》。 3、各式传统太极拳演练时间4-6分钟,运动员演练至4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42式太极拳和陈式、杨式、孙式、吴氏、武氏竞赛太极拳演练时间5-6分钟,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传统太极剑和42式太极剑演练时间为3-4分钟,运动员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其它太极器械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四)少林拳、械系列 1、少林拳、械传统套路和对练必须是没有经过改编的、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内容的传统套路。 2、少林拳、械竞赛套路采用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3年审定的《中国少林拳竞赛套路》。 3、少林拳、械竞赛套路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10秒,对练不得少于50秒。 (五)其它传统拳、械系列 1、传统拳、械和对练套路必须是以各拳种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 2、心意拳、械演练时间不少于50秒,其它各传统拳术、器械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对练不少于50秒。 (六)在演练中出现竞技项目《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所规定的B级及B级以上的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七)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运动员不得着便装参赛。 (八)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验证该运动员注册卡,不合格者不准参赛。 (九)必须完成本人所选报的两项比赛,有一项不参加比赛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同组其它运动员成绩逐一递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男、女按实际参赛人数分别录取前六名(每组10人以上录取前六名,8人—10人录取前五名,5人—7人录取前四名,4人以下(含4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1人时与同类项目合并后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严格执行《规则》中所规定的“礼仪”,否则不能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的评选。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手写者不予编排),经各省辖市体育局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一份请于2013年7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至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郑州市健康路150号,邮编:450012,电话:0371-63867603,联系人:花丽娜、赵东霞),一份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逾期者不予编排。 2、凡因本单位(或参赛者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有误,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在填写报名表之前,认真阅读填表要求(报名表下方),审核无误后再寄出。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25日17点前到新乡市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联系人:闫治国,联系电话:18638312555)报到。 2、报到时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注册卡、健康证明、保险等,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到参赛手续,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处理。 3.7月25日晚19点30分召开组委会及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 (一)裁判员于2013年7月24日17点前到新乡市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报到。 (二)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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