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中国焦作第二届国际太极拳年会 太极拳、剑比赛 太极拳、械表演赛 太极推手擂台赛竞赛规程(国外)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中国河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中国焦作市人民政府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2年8月28日—9月1日在中国河南焦作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参加单位 境外的武术(太极拳单项)团体或组织、个人均可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比赛项目 1、国家规定地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5—6分钟)及24式太极拳(4—5分钟)、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3—4分钟); 2、集体项目:每队4—8人,男、女不限,拳、械均可,可以配乐(录音带自备),时间4—5分钟; (二)表演赛 1、各式传统太极拳套路(4—5分钟); 2、太极短器械(单剑、单刀)任选一项,太极长器械(棍、枪、大刀)任选一项,单剑时间3—4分钟,其它器械时间不得少于一分钟; (三)太极推手擂台赛 1、女子设三个级别:55公斤以下级(含55公斤) 60公斤级(55—60公斤) 60公斤以上级 2、男子设八个级别:52公斤以下级(含52公斤) 56公斤级(52—56公斤) 60公斤级(56—60公斤) 65公斤级(60—65公斤) 70公斤级(65—70公斤) 75公斤级(70—75公斤) 80公斤级(75—80公斤) 80公斤以上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随队医生一名,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二)参加套路比赛或表演的运动员,每人限报1—3项,其中太极拳限报2项,比赛和表演项目不得重复,表演项目中同一式太极拳、械不得重复演练,选报太极器械者必须报太极拳;每队集体项目限报一项; (三)太极推手每队每个级别限报1人,每人限报一个级别;太极推手的运动员必须选报太极拳或参加太极拳测验; (四)年龄分组 1、太极拳、剑比赛: 青少年组:男、女均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成年组:男、女均为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2、太极推手擂台赛:16—30岁、31—40岁、41—50岁。 3、太极拳、械表演赛不分年龄组。 五、竞赛办法 (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太极拳、剑国家竞赛套路,各单项按组别男、女各录取前8名,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参赛人(队)数在9人(队)以下减一录取,1人(队)不录取名次,为进入前8名的设优秀奖(五分之二)和表演奖; (二)表演项目和各单项设优秀奖和表演奖; (三)太极推手各年龄组、各级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各级别在9人以下减一录取,1人不录取名次,未取得名次的发纪念奖;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以及单位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略)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代表队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两分(可复印),连同会务费、竞赛费,以及个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写明姓名,用于办理参赛证)、年龄证明(本人护照复印件)一同于2002年7月1日前寄到“2002中国河南焦作第二届国际太极拳年会竞赛部”,逾期不与编排参赛。 (二)报到:各参赛团、队于2002年8月26日到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宾馆年会接待部报到,并派代表到河南省焦作市体育中心年会竞赛部办理参赛手续。 (三)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必须在赛前三天向竞赛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20元。 九、经费:外宾各种费用一律以美元结算。 (一)年会期间的综合服务费为40美元/人/天; (二)会务费50美元/人。 (三)参加比赛、表演赛的运动员每人每项15美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