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位于巍巍太行山与滔滔黄河水之间,这里人杰地灵,孕育出了灿烂的山阳文化。太极拳——这个植根于焦作本土而又影响到整个世界的中华瑰宝就是山阳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太极拳以它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形态,成为世界各国深入了解、认识中国优秀文化的一个良好切入点,许多外国朋友通过学习、研究太极拳,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内涵。太极拳成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载体。据权威人士介绍,太极拳目前已传播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太极拳爱好者已超过1亿人。2000年6月20日,国际武术联合会执委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世界太极拳健身月。毫无疑问,太极拳已经成为中国响当当的国际品牌。然而,随着太极拳的普及与发展,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也尽显其中…… 太极和《武当》对簿公堂 ——和式太极拳传人和有禄诉张杰、《武当》杂志社名誉侵权案纪实 《和式太极拳谱》惹纷争 1963年,和有禄出生在河南省温县赵堡镇的一个中医和太极拳世家。赵堡镇位于温县东隅与武陟县接壤,而此正是和式太极拳的发祥地。和有禄的祖先是大名鼎鼎的和式太极拳创始人和兆元,到和有禄这一代是第六代。 从八九岁开始,和有禄就跟父亲和士英学习家传的和式太极拳,同时还学习中医。那时他还是豫西北黄河岸边一个小村子里的农村孩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看到的就是那么一片小天地。但是,太极拳却给他开辟出了一个新世界。通过父亲的口授身传,他了解了太极拳的历史,那些历代太极拳先师的事迹深深地铭记在他的心上。 “我小的时候,镇上的许多喜好太极拳的人经常到我家来向父亲请教,太极拳那种神奇的技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父亲不能够公开传授太极拳,就在家里教我们几个兄弟练习,他最渴望的就是我们能继承家传的中医和太极拳。他要求我们非常严,记得有一次学习金鸡独立这个式子时,我总是掌握不了要领,父亲就让我反复地练习,大概做了有好几百次,腿疼得我直掉眼泪。”在父亲的严格要求下,和有禄从小就打下了扎实的太极拳基础。 1983年,和有禄应征入伍,部队领导了解到和有禄出身于中医世家,掌握祖传的医术,同时又会太极拳,就把他分配到一所部队医院工作。在部队医院工作期间,工作之余,和有禄还参加地方上的医学专业大专班的函授学习,系统地学习了现代医学知识。现代医学知识和传统的中医理论的融合,使和有禄武医相通,丰富的医学知识,也加深了他对太极拳理论的理解,从部队复员后,和有禄到温县粮食局工作。 2001年3月,首届世界太极拳健康大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和有禄作为和式太极拳传人应邀参加了大会,并在大会上做了表演。看到全世界的人们这么喜欢太极拳,看到太极拳蓬勃兴旺的发展景象,和有禄深受鼓舞。他明白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国家这么重视太极拳,全世界的人这么喜爱太极拳,太极拳事业有这么好的发展前景,我还有什么顾虑呢?”于是,从海南三亚回归故里河南省温县赵堡镇后,和有禄就毅然辞去工作,专门从事太极拳的传播事业。 如《和式太极拳谱》一书所述:“太极拳系我国古老的一个拳种,至今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国内外对于太极拳不仅异常关注,且刮目相看。但众多报刊杂志,大致介绍为陈、杨、吴、武、孙等流派,而赵堡和式太极拳在报刊杂志上却鲜为露面。 和有禄介绍说:“和式太极拳研究会的工作,就是普及传播和式太极拳,同时还进行学术研讨和挖掘整理。”于是,为了普及和式太极拳,和有禄在传统和式太极拳套路的基础上,删繁就简,创编出了和式太极拳精要十八式。这个套路在《中华武术》杂志上刊出后,受到读者的好评。真正体现和式太极拳研究成果的著作是和有禄今年出版的《和式太极拳谱》,这部书凝结了和有禄的心血,是和式太极拳第一部专著。 “这部书,我写了两年,数易其稿,广泛收集历史资料,整理了我家传承的拳艺,从和式太极拳的产生,到拳架套路,再到推手用法,我都力求准确详实,已达到史料性、学术性、可读性兼备。为了写这部书,我耗费了许多精力,我的爱人也给了我巨大的支持。”和有禄谈到他的爱人——温县人民医院的一位医务工作者,为了支持他写这部著作,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劳动,还亲自为他抄写稿件。 2004年7月1日,家住河南省沁阳市的一个武术爱好者、业余研究太极拳史的张杰,在《武当》杂志社主办的《武当》杂志2004年第7期发表了一篇以《〈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为题的文章,其在文章中声称:“《和式太极拳谱》的出版,在整个赵堡太极拳派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于2003年12月20日决定将和有禄清理出研究会,大家纷纷发表意见,声讨和有禄欺师灭祖的行为。”并在其归纳的意见中称:“和有禄的名利思想太重”、“什么欺师灭祖,投靠陈氏的事他都敢干”、“自封为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等。 在和有禄看来,除了这种学理上的挑战外,文中一些言词公开故意人格贬损和人身攻击。而《武当》杂志社明知张杰在上述文章中含有对其进行攻击的言词而仍然为其发表。张杰和《武当》杂志社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使他在思想上和精神上受到很 大打击。 事发之后和有禄采取以下措施:1.与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内部商讨。2.向温县体育武术主管部门汇报。3.与《武当》沟通。4.致文《武当》要求其发文,澄清事实。5.和保国、和保森(和式太极拳研究会负责人)致文《武当》要求其发表,澄清事实。《武当》杂志拒绝发表,而是将康戈武、原福全(温县体育局局长)等人的文章“善意”的作了修改予以发表。 一方认为是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权利,在进行学术批评和探讨,一方认为是侵犯其人身名誉权的侮辱、诽谤。于是,和有禄与张杰、《武当》杂志社只能对簿公堂了。 管辖地之争 2004年8月2日,和有禄向温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要求判令二被告公开在《武当》杂志或同级别媒体上恢复原告的名誉并赔礼道歉以及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外,还向二被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 温县法院当日决定受理此案,并于同年8月5日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手续分别送达给被告张杰、被告《武当》杂志社。 在答辩期间,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均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温县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此案应移送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或者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管辖。 温县人民法院于8月24日裁定驳回张杰、《武当》杂志社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张杰不服裁定,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焦作中院于10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原告和有禄选择有管辖权之一的温县人民法院起诉并无不当。原审法院裁定正确。驳回了张杰的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法院1998年公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受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温县是和有禄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或侵权行为地,因此两次裁定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的温县法院审理,于法有据。张杰也只好服气。 温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恢复审理和有禄名誉权案,12月20日进行了证据交换,12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和有禄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张杰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武当》杂志社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和有禄名誉侵权案开庭的消息早在太极拳发源地温县不胫而走,尽管天气寒冷,风雪交加,广大武术学者和太极爱好者都早早的来到法院,守候在法庭外,而闻风而动、云集温县的还有温县电视台、焦作日报社、省电视台都市频道等各路媒体。 法庭调查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关于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及传播情况方面的6组证据和证明《风波》一文中虚构事实的3组(项)证据及证明和有禄社会身份和社会影响的11项证据。 被告张杰也举出了9项证据,以证明原告有“欺师灭祖、投靠陈氏”的事实;还举出6项证据,用以证明原告从未担任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职务且自封为该会会长的事实;举出5项证据用以证明本案根源是流派之争,为原告出书作序的康戈武的学术观点为赵堡太极拳系陈家沟所传,然后方引发原告出书及以后的风波。 被告《武当》杂志社也举出了四组主要证据。 对双方中的一方所提出的证据,对方都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温县法院在对事实与证据进行分析、认定的基础上,认为:一、关于太极拳的发源地和创始人问题。被告张杰所举2——9号证据仅证明其对太极拳历史的观点,即从陈清平上溯至张三丰,张三丰系太极拳的创始人,发源地在武当山;张杰所举第16-20号证据反映的太极拳历史的一些观点为太极拳发源于温县赵堡镇陈家沟,创始人为陈王廷。由此可以说明对太极拳产生历史的学术观点的不同,但原告所著书为《和式太极拳谱》,书中所写为“和式太极拳的产生”,原告没有必要对陈清平以上的师承关系进行追溯,被告张杰所举2——9号、第16-20号证据并不影响本案争执焦点事实的确认,故对其证明指向不予采纳。 二、关于和有禄名利思想严重和被清除出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一事。张杰在文中讲,“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于2003年12月20日决定将和有禄清理出研究会”,“和有禄的被清除,说明了人心之向背”,“然和有禄的被清除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则是他应得的可悲下场。”现任温县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和保国说,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于1993年成立。在和学俭先生的带领下,和有禄先生和我们其他领导成员一道,各司其职,积极推广和式太极拳,做出了很大贡献。2001年3月以后,鉴于身体原因,和学俭先生和我们商量,建议让和有禄主持和式太极拳研究会的工作,并向县有关领导也说明过此意图。研究会的其他成员认为,和有禄先生年轻,有文化,也很能干,都表示赞同。在此后以及和学俭先生去世后的一段时间里,和有禄常以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的身份,代表我们参加各种有关活动,我们相互支持,使和式太极拳的工作在近几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后来,鉴于近些年关于和式太极拳书籍出版杂乱,和有禄开始专门从事和式太极拳资料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无时间参加和式太极拳研究会的具体工作,所以,在2003年县民政局审验社团组织前,研究会的几个成员聚集一起商谈研究会的下一步发展情况,对研究会的领导成员进行了正常调整。不知张杰出于什么心态,竟编造出“和有禄被清除出和式太极拳研究会”的谎言。 三、对原告所举第3组证明和有禄社会身份和社会影响的证据,二被告质证称,原告所举点击网页的下载时间、被邀请担任裁判的函件都是在2004年7月1日被告张杰发表文章之后,不能证明原告当时的社会影响;被邀请担任裁判的函件仅证明被邀请,无法证明是否实际担任裁判,原告也无裁判证书相印证;原告出名还是被告炒出来的。法院认为,和式太极拳系太极拳的一个重要流派,原告系和式太极拳的传人,其在被告张杰发表文章之前即已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原告所举此部分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体系,应予采信,可以证明原告在太极拳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二被告质证称“在被告张杰发表文章之后,反而提高了原告的社会影响”,此种影响是一种对原告人格权益的不当影响和负面效应,被告的质证理由明显不足,故不予采纳。 四、对被告《武当》杂志社所举证据,被告张杰均无异议。法院认为,原告和有禄并非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而对外称自己为该会会长的事实,已经上述有关证据确认,故对被告《武当》杂志社所举原告的名片不再予以分析。法院认为,被告《武当》杂志社虽然在《武当》杂志2004年第7期刊登被告张杰的文章《〈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的同时又刊登康戈武所写《为〈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加两个注》,后又在《武当》杂志2004年第9期,刊登原福全所写《〈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的真相》一文,但此行为并不意味着被告《武当》杂志社对原告的名誉不构成侵权、并不意味着对原告名誉侵权消除了不良影响,故对被告《武当》杂志社所举第四组证据的证明指向不予采纳。 法庭辩论 原告和有禄认为,原告为弘扬中华武术,发展和传播太极拳,编写了《和式太极拳谱》一书,于2003年6月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2004年7月1日,被告张杰以《〈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为题在被告《武当》杂志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无中生有地谈到了和式太极拳内部的一些事,公开故意对原告人格贬损和人身攻击,并虚构了赵堡和式太极拳负责人的评论,这些行为均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被告张杰辩称,自己是一个武术爱好者,经过十六年的实地调查考证收集史料,认为太极拳乃武当山张三丰所创,赵堡太极拳属于武当派,而不属于温县陈家沟陈氏太极拳之支流。被告在文中所称原告和有禄欺师灭祖、投靠陈氏、自封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被清理出研究会是有事实和依据的,原告所诉被告张杰侵害其名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被告《武当》杂志社辩称,一、本刊采发文章一贯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对学术问题和有关人物事件观点有争议而进行辩论者,一律提供发表言论的平台,从不加入本刊观点。《〈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一文,不但是本刊刊发的诸多争鸣文章之一,而且本刊已删去了言语不当的内容。同时,在刊发该文的当期刊物中,还刊发了康戈武先生具有反驳性质的两个注和序,且于第9期又刊发了原福全同志反驳张杰的《〈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之真相》文章,反驳文章针对性很强,且所用篇幅是张杰文章的两倍。被告《武当》杂志社认为本案第一、第二被告均无侵犯原告名誉权的问题。 根据双方辩论,法庭最后查明,原告和有禄系和式(和氏)太极拳的传人。2003年6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原告编著的《和式太极拳谱》一书。在该书“和氏太极拳的产生”部分,原告所述和式太极拳产生的情况为:“和式太极拳始自和兆元。兆元公(1810——1890)是河南省温县赵堡镇人,师承本镇太极拳名师陈清平,是陈清平的大弟子……”。被告张杰阅读原告所著《和式太极拳谱》一书后,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认为原告对太极拳产生部分未从陈清平再往上追溯至张三丰,遂撰写了《〈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一文,并于2004年7月在被告《武当》杂志社创办的《武当》杂志2004年第7期上发表,其在文章中写道:“《和式太极拳谱》的出版,在整个赵堡太极拳派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于2003年12月20日决定将和有禄清理出研究会,大家纷纷发表意见,声讨和有禄欺师灭祖的行为”、“和有禄的名利思想太重”、“什么欺师灭祖,投靠陈氏的事他都敢干”、“自封为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等。 另经庭审查明,原告和有禄曾任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并未担任过该会会长职务,其在所著书《和式太极拳谱》及所附VCD光盘中称和有禄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后原告在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改选后未再在该会担任职务,但并非被告张杰文中所述被清理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和兆元系和式太极拳的创始人,和兆元师承陈清平,对于陈清平以上的师承关系,在太极拳历史研究中存在着争议。 一审判决 法庭辩论结束后,吴金泉审判长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原告和有禄表示不愿意调解,因此,法庭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20分钟后,法庭对这起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原告和有禄系和式太极拳传人,其所著书为《和式太极拳谱》,其书中所述“和式太极拳始自和兆元,和兆元师承陈清平”,并无不当,对此二被告亦无争议,被告张杰争议的主要是原告未将陈清平以上的师承关系追溯,并以此为由认为原告有“欺师灭祖、投降陈氏的行为”;由于原告所著书并非对太极拳历史的著述,对于陈清平以上的师承关系,太极拳界存在争议,原告亦没有必要进行追溯。被告张杰在所写文章《〈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一文中所述原告和有禄有“欺师灭祖、投降陈氏”的行为,明显贬损原告人格,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原告曾任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后经该会改选,不再在会中担任职务,此亦属正常情况,但被告张杰所写文章中称“和有禄被清理出会”,明显不实,亦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原告并未在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中担任会长职务,其所著《和式太极拳谱》及所附VCD光盘中称和有禄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显然不当,被告张杰在所写文章中称“和有禄自封为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会长”基本属实。 被告张杰在《武当》杂志2004年第7期所发表的《〈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一文部分内容失实,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当对原告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张杰发表的文章中有明显贬损原告人格、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辞,但被告《武当》杂志社却未严格、认真审核,将该文章予以发表,且被告《武当》杂志社在庭审答辩、辩论中与被告张杰一道仍然坚持认为原告有“欺师灭祖、投降陈氏的行为”,故被告《武当》杂志社的行为亦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当对原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成立,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二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情节、造成的影响、本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等予以确定。原告在太极拳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武当》杂志系国内外发行,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参考本地的经济生活水平,可酌定为20000元,由被告张杰赔偿15000元,被告《武当》杂志社赔偿5000元。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张杰应在《武当》杂志或同级别新闻媒体上发表向原告和有禄赔礼道歉的文章,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二、被告《武当》杂志社应在《武当》杂志上发表向原告和有禄赔礼道歉的文章,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三、被告张杰应赔偿原告和有禄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四、被告《武当》杂志社应赔偿原告和有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五、上述第一、二项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写出书面道歉文章,经法院审核后发表。六、上述三、四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七、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未自觉履行上述判决一、二、五项义务的,法院将判决结果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刊登,费用分别由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承担。八、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张杰提出上诉。因上诉人张杰在缓交上诉费期限届满后不预交二审诉讼费,4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张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背景资料 关于和式太极拳 太极拳术,源远流长,习之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获益者不乏其人。 据河南温县县志记载,河南温县赵堡镇是近代太极拳发源地之一。清末太极拳家和兆元就诞生在这里。一代宗师和兆元始创和式太极拳,至今有一个半世纪,传承达八代。 和兆元(1810—1890年),赵堡太极名师陈清平的入室弟子。1836年进京供职,曾统领清皇宫大内侍卫(据传)。因屡有功绩被皇室例封为“武信郎”。在京期间,他广交武林同道,切磋交流,集思广益,反复实践后提出:“由外带内,周身顺遂浑圆,由内达外,阴阳变易莫测”的理论,制定出一套集拳架、推手、散手为一体,三者互为检验印证,寓技击、修身、养身于一道,既保持赵堡镇原传太极拳传统又独具特色的新型太极拳理拳法,即和式太极拳,因地域因素也被称为“赵堡太极拳”。 和兆元晚年归里,处世低调,除传子和润芝、和敬芝、孙和庆喜及苗彦升外,只在赵堡镇附近传播。 建国后,和式太极拳越来越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据相关媒体报道,80年代起原《中华武术》主编周荔裳、国家武术管理中心科研部主任康戈武等多次考察调研和式太极拳。1993年由和有禄、和定乾、和学俭会同各地传人成立“和式太极拳研究会”。2001年3月“首届世界太极拳健康大会”中,和式太极拳当代代表人物——和有禄应大会之邀进行名家演示,使和式太极拳在新世纪之初就受到武术界的关注。2001年由和有禄与和定乾会同各地和式传人创编“和式太极拳精要十八式”,由《中华武术》(2001、7-8)刊出后,《少林与太极》等武术刊物积极转载,在社会上传播迅速。 2003年8月起,河南焦作、博爱、郑州、漯河,重庆,江苏等地陆续成立和式太极拳研究会,11月,中国武术协会在全国太极拳高级辅导班中专门邀请和有禄主讲传统和式太极拳,这在国内尚属首次。2004年初,由和有禄、和定乾、贾澎发起并联合全国部分武术研究机构建立“中国和式太极武术学会”,致力于传统武术与现代竞技武术相结合,挖掘和式太极武术真谛,创编和式太极竞赛套路方面的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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