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现将规则中主要内容摘要如下,比赛报到时再发完整的规则。
服装与场地
(一)服装:运动员可以赤脚、可以穿软底、软帮鞋,穿适合比赛的衣、裤,系腰带。
(二)场地:比赛在高0.5米,直径6米的圆形擂台上进行。在圆心有直径为15公分的中心点,有直径为3米的中圈,擂台周围有1米宽的防护垫。
竞赛中有关规定
(一)临场执行裁判人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他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座位。
(二)运动队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三)比赛时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四)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输氧。
(五)运动员必须参加一项太极拳套路考核,考核分数不足8分者不准参加推手比赛。
(六)运动员不准留长指甲,不准佩戴手表及任何易伤及对方的饰品上场比赛。
竞赛法则
(一)在比赛中必须贯彻“粘连黏随”,“以柔克刚”和“持巧不恃力”的原则。
(二)采用“引进落空”“闪战惊弹”等太极拳所有技击方法及技巧进行比赛,达到使对方失去平衡而倒地或下擂台得分的目的。
(三)要使用脱手掌击。
(四)用脚勾、脚绊、脚挂,扫腿(双手可瞬间按地,)对方膝关节以下。
禁击部位
头部、裆部、颈部。
禁用方法 用头撞、肘尖击打、膝撞、拳打、点穴、扼喉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比赛方法
(一)循环赛、淘汰赛。
(二)每场比赛三局,每局净推两分钟,局间休息一分钟。
(三)第一局右脚在前互搭右手;第二局互换位置,左脚在前互搭左手;第三局反之。每局开始时,运动员前脚同踩于擂台中心点,当场上主裁发出开始口令后,双方即可进攻。
得分标准
(一)得5分
在中圈内将对方击下擂台者得5分。
(二)得3分
一方倒地,站立者得3分。
(三)得2分
1、在中圈外将对方击下擂台者得2分。
2、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四)得1分
1、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2、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五)不得分
1、同时倒地,双方互不得分。
2、一方下台,双方有连接,不得分。
犯规与罚则
(一)技术犯规
1、故意造成对方犯规者。
2、单、双手抓住对方衣服或双手死握住对方5秒内不做动作者。
3、未发“开始”口令进攻对方或已发“停止”口令仍进攻对方者。
4、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裁判者。
5、消极比赛,绕场逃避者。
6、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7、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8、运动员不遵守竞赛礼节。
每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被劝告6次判对方本场获胜。
(二)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攻击禁击部位者。
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取消资格:
(1)被劝告6次。
(2)被警告6次。
(3)在比赛场上对裁判员谩骂、侮辱裁判者。
(4)故意攻击对方禁击部位者。
暂停比赛
(一)运动员倒地或下台时。
(二)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运动员受伤时。
(四)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5秒时。
(五)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六)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七)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八)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九)被指定进攻超过8秒仍不进攻时。
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
1、每场一方净胜分值超过对方15分者为本场优势获胜。
2、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3、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双方得分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双方得分相等时,按本局受警告、劝告少者、当天体重轻者的顺序判定胜负,如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为平局。
(三)每场胜负评定
1、每场实行三局二胜制。
2、比赛中因侵人犯规造成对方受伤,经医生检查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受伤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经后的比赛。
3、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4、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生诊断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5、比赛中,运动员、教练员要求弃权时,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6、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局。
7、淘汰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依受警告、劝告少者的顺序决定胜负。如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1)负局数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